本文转载自百度汪峰贴吧的同名帖子,贴主lcjj1402311 居住在海外,这个发表于2015年的帖子里思想交流、观点碰撞得非常精彩,日历姐冒昧转载。由于是个长贴,百度又删东删西,造成有些内容不连贯、易误解,日历姐在转载时也是看到眼花缭乱,难免挂一漏万,建议大家去原帖体验讨论的精彩。
以下是帖子正文。
我关注汪峰时间不长,是去年中国好声音时我先生向我介绍的。后来在油管上听了一些他的歌,很喜欢,就去iTunes上买了三张专辑。我离开祖国已近二十年,虽然每一二年都会回国讲学或探亲,但对歌坛并不关心。对汪峰的关注让我了解了中国的网络环境和不少众生相。现在我对汪峰这个人的兴趣超过了他的歌。在这个吧里看到几个70后的精品帖,深有同感,想聊一聊自己的想法,视角是从一个在海外长期生活的同龄人(比汪峰大一点,同样在北京的部队大院长大)。
在我看来,汪峰是一个相当西化的人。围绕在他身上的那些争议在美国根本就不会发生,所以从他的遭遇让我更体会到东西方文化的差异,以及中国人在思想和文化上现代化的路还很长。比如汪峰离开乐队单飞,别说他还是不得已,就是主动的也完全正常啊,美国很多乐队都发生过,根本谈不上什么背弃。再比如禁唱“春天里”,我认为汪峰做得很对,应该得到尊重。可是维护版权的正当权益却受到广泛抵毁甚至包括主流媒体,说明全民缺乏法制意识。公平,民主,平等,公正都必须建立在rule of law之上,而不是某个人或一群人,因为rule of mob是很危险的。现在汪峰又把造谣媒体告上了法庭,无论结果如何,都有积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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