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时间:2013年9月13日
- 地点:北京
- 汪峰通过微博宣布离婚消息
汪峰在微博中说:“终于,告别了曾经的那些烦忧的纷争;终于,看轻了这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;终于,可以和过往绚烂的虚妄说一声再见;终于,回到了一个人充盈清澈的生活.许多年过去,写过那么多字句,唱过那么多旋律,却从未书写好自己那爱的诗篇.妈妈,对不起,从你那忧虑的眼中我看到了你的担忧!没关系,谁活的都不轻松!都会好的,我会有属于我的幸福,就在不远的地方.从此我依然相信爱情,相信未来……”
3天后,汪峰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去银行和前妻康作如进行财产分割。康作如拿到钱后,却于9月24日凌晨在微博发公开信控诉汪峰,理由是汪峰对外公告离婚消息,影响了她的生活。这理由很迷啊,难道康小姐想隐瞒离婚的消息对外继续维持汪夫人的身份吗?
在公开信中康作如首先控诉汪峰隐婚,但2010年9月10日李健的演唱会上,汪峰对着北京卫视的镜头公开介绍坐在身边的康小姐是其“爱人”,等于公开了夫妻关系,我去康小姐的微博上用视频链接反驳“隐婚”一说,评论被康小姐删除。看来康小姐并没有自己公开信里说的那么良善。
康小姐公开信还透露,离婚程序是在2013年3月8日由汪峰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的,当时女儿出生仅8个月,汪峰是哺乳期提离婚;正式离婚手续于2013年8月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阜新路法院办理完毕。
但是,这里有很大的但是!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女方分娩一年内(即哺乳期内),法院不接受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申请,除非1)女方是过错方(而且是比较大的过错);2)女方也要求离婚。
哺乳期内,法院接受汪峰的离婚诉讼申请,还离成了。那么问题来了。对照婚姻法的规定,如果女方是过错方,那凭啥骂汪峰?如果是女方要求离婚,那么康小姐当初带节奏说汪峰哺乳期单方面提离婚是不是造谣污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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